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经信科技〔2010〕1081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就2019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旨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聚焦在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高端纺织、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申报推荐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在线填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经系统评判符合基本条件且评分65分及以上的,印制纸质申报材料,线上、线下同时报送当地工信部门。有关“管理系统”填报和申报材料编印要求,详见《“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和《申报材料格式》。
(二)地方推荐。各地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情况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企业汇总后推荐上报。
审核重点:企业两年内(2017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期间)是否存在涉税、走私、严重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企业是否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照评分标准,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是否匹配;线上、线下数据材料是否一致。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实务培训,让相关企业准确掌握和理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认定标准、评价体系和有关指标内涵,正确使用“管理系统”。
(二)企业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管理系统”填报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对应一致。线上、线下报送的数据材料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
(三)各地工信部门于7月26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推荐操作,同时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各1份报送省工信厅(邮寄地址另行通知),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四)《推荐汇总表》(样表)、《申报材料格式》、《“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在省工信厅网站 “政策法规”栏目下载,网址http://gxt.jiangsu.gov.cn。
联系人: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张晖;电话:025-69652715(兼传真);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5-69652990。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6日
苏州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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