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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4-25 16:41:52

时间节点

2019-05-05   完成在线填报及附件上传
2019-05-09   递交纸质材料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30号)和市科技局《苏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7〕1号)、《关于发布2019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19]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服[2017]363号)、《关于公布2018年度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服[2018]73号)中A类机构(附件1)。

二、组织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单位须进行研发经费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见《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苏科资〔2018〕3号)。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在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信息表、《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在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如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各市、区科技局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材料的可靠性与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3.5月5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及附件上传。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5月9日前: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2号窗口。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王韵 67068027 姚飞 67068017 朱利峰 67068006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殷俊 66681658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65240990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附件:

  1.2017、2018年度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A类)名单

  2.《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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