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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5月1日起申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5-14 10:51:12

4月29日,苏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苏人保开〔2019〕10号),正式启动2019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5月1日至6月30日。今年度将按积分排名择优资助前2000名入选者,并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20%、30%、50%比例享受12万元、9万元、6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报?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国家千人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姑苏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节能与新能源、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各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推荐重点为各地具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各地每年重点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


二、哪些人可以申报?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19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可在市人社局网站或申报系统下载查阅);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企业法人不在申报对象范围之内。


三、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日至6月30日


四、想申报怎么操作?

企业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或“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姑苏人才计划网上申报),进入申报系统页面,按要求完整填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

(3)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6)各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


二、申请人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

(5)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类: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报企业出具的申请人工资发放单(须能体现应发数、实发数、个人所得税缴纳额等);工资薪金发放的银行对账单。以上三类材料,入职满一年的请提供申报当月往前完整12个月的证明材料;入职不满一年的请提供入职月起至申报当月的证明材料。

(6)《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当地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

(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职务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三)等。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需要哪些工作流程?

      一、网上初审

5月1日-7月31日,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二、网上复审

8月1日-8月31日,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5的比例,取初审后排名前3000名的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复审,形成复审通过的企业及人员名单。复审通过人员不足2000人,按序递补。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三、现场审验

9月1日-9月15日,通过复审人员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各市(县)、区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验,主管部门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并将通过审验的材料复印件整理汇编成册。

四、现场复核

9月16日-9月30日,市人社局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复核,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五、认定发文

10月1日-10月31日,建议资助名单报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市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

注意事项

1.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各项子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2.申请人及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2019年度按积分排名择优资助前2000名申请人,并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20%、30%、50%的比例分别享受12万元、9万元、6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联系方式

1.各市、区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 58678091

常熟市 52805352

太仓市 53535536

昆山市 57339983

吴江区 63950225

吴中区 65633973

相城区 85182262

姑苏区 62901287

工业园区 67068030

高新区 68751509

2.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电话:65811055、65811070;

联系地址: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1号楼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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