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姑苏区第二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根据《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试行)》,启动2019年度姑苏区第二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及物联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申报人和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3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应为申报企业(拟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货币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股权不低于30%,3年内不得减资且在注册资本未增加的情况下不得减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
(4)申报受理对象为2018年7月1日以后来姑苏区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或拟落户我区的创业团队。
三、支持政策
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可享受《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试行)》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由注册地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补贴三年租金。根据综合评审情况分档次资助,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和50万-10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资助。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19年9月29日-10月31日17:00。
2.申报流程:
(1)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xm.gusu.gov.cn/。请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联系街道经发处激活。网上申报时,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所在街道审核向区经科局推荐。
(2)已经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或在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前五名的项目,且符合我区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经审核认定可直接进入面试答辩环节。主要赛事包括但不限于:“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系列大赛、“赢在苏州”海外类创业大赛、“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姑苏创新创业精英团队大赛等。
3.申报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五、相关事项
1.己获得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企业和人才不得申报;已获得苏州所辖各县级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己获得“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及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
3.申报的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68727615、68727616
附件:
1、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2、承诺书
姑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姑 苏 区 经 济 和 科 技 局
2019年9月29日
苏州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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