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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7-23 13:49:57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7-24   提交审核
2019-08-09   材料递交

各有关企业: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8〕66号)、《苏州工业园区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实施细则》(苏园科〔2018〕85号),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企业总部注册在园区,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强大的科技创新活力,符合园区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和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1、独角兽企业:最后一轮投后估值10亿美元(60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成立日期在2009年6月1日(含)以后。

  2、准独角兽企业:最新一轮投后估值3-10亿美元(18-60亿元人民币),企业成立日期在2011年6月1日(含)以后。

二、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科技枢纽平台——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项目——在线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企业线上首次提交的截止时间为7月24日,审核完成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2、递交纸质材料:

  通过中心线上审核的企业可在线打印《苏州工业园区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包括申报书封面、基本信息表和附件材料),并进行胶装,在申报书首页及骑缝处盖章,一式七份(一正六副),交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3、线下专家评审:

  递交纸质材料并通过中心确认的企业,科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面试。

  4、结果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将在园区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的企业将被认定为2019年度园区独角兽或准独角兽企业。

三、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担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不实申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四、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张彦 67068046

  科技和信息化局:

     严媛 66681656

  系统技术支持:

  注册、登录 0512-67068000

  填报 4008696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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